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2023-2024学年)报告总结如下,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持续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工作体系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本年度,学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公开事项逐一进行分解,并就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网站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改落实。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各学院和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二)强化民主管理
学院持续推进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完成工会换届工作,成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成立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教代会提案落实反馈事项;召开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制定出台学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设定院长信箱、院领导接待日,全力保障师生诉求渠道畅通,努力保障师生合法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通过定期自查、年度检查、校内巡察等方式,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学院主动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文件、会议等多种形式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和办公系统发布和公示学院的阶段性工作规划、各类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有关文件。2023-2024学年度,官方网站主页发布信息340项,包括苏信要闻147项,通知公告26项,采购公告71条,人事师资24条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123条,新增关注近4000人。此外,学院还通过《江苏教育年鉴》《吴江年鉴》等,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师生人数、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招生就业、对外合作、表彰奖励等学院事业发展的关键数据。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30个不得”和“十不准”规定,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招生就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系部特色、培养项目、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情况,从考生填报志愿至新生报到,全程同步开通线上线下咨询。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过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和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均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定期对学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及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办公系统更新各类财经类政策法规、财务服务指南,财经、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费公示、财务预决算的公开,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内容。抓好制度宣传和执行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对学院的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及时公开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信息。在学院官方网站主动公布资产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不断强化资产和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资产管理信息的透明度。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OA办公系统公开了学院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严格按照学院关于职称评聘有关工作流程开展评聘工作,评聘结果实行网上公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推进2024年学院教职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完成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成绩发布、名单公示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招考录用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审核与录用公平公正,每一步骤都有纪委监督。
4.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发布相关重要信息。在督查、竞赛及科研成果、奖惩决定等方面均进行公示。在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学风建设等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信息,学院均进行公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不存在应该公开而不公开的问题,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得到了校内外各方面的支持和肯定,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仍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二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三是对信息公开范围把握还不够精准。
针对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院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助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审查,提升质量。加强公开信息审查力度,严格按照《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注重审查公开信息的表述、排版及体系逻辑,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及时督办,保证时效。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办提醒工作,强化统筹联动,及时有效完成信息发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2024学年度,学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