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2022-2023学年)报告总结如下,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将信息公开作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之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聘、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招生就业、评奖评优、人才招聘、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学院的社会认可度、师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协同推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学院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做好民主管理
学院坚持和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重点工作领办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学院通过教代会等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参与途径,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院决策过程。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通过定期自查、年度检查、校内巡察等方式,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学院利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和办公系统发布和公示学院的阶段性工作规划、各类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有关文件。2022-2023学年度,官方网站主页发布信息340项,其中苏信要闻112项,通知公告23项,党务公开10条,采购公告82条,人事师资15条,学生管理服务1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90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招生就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系部特色、培养项目、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情况。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过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录取分数和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均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及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办公系统更新各类财经类政策法规、财务服务指南,财经、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费公示、财务预决算的公开,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内容。抓好制度宣传和执行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学院官方网站主动公布资产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坚持工作制度流程化、公开化、透明化,将管理、采购、招标全过程曝光在“阳光”下。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OA办公系统公开了学院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严格按照学院关于职称评聘有关工作流程开展评聘工作,评聘结果实行网上公示。推进2023年中层干部竞聘选拔、2023年内设机构科室干部选聘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公示的环节逐一进行公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推进2022年教职人员公开招聘、2023年教职人员公开招聘、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完成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成绩发布、名单公示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招考录用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审核与录用公平公正,每一步骤都有纪委监督。
4.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发布相关重要信息。在校内巡察、竞赛及科研成果、奖惩决定等方面均进行公示。在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学风建设等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信息,学院均进行公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不存在应该公开而不公开的问题,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在信息发布渠道、公开事项和范围上不断拓展和丰富,得到了校内外各方面的支持和肯定,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较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仍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工、责任机构及责任人不够具体;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局限。
针对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将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运作的规范化机制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工作协同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学院信息公开制度,梳理信息公开事项,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完善学院官方网站和办公网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建设,加强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关注网络信息管理,妥善处理好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会等相关部门单位的作用,不断提升学院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参与度,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绩效评价机制
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强化绩效评价意识,发挥导向作用。构建组织体系,落实绩效评价机构与人员;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工作处理能力。
(三)进一步拓展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形式
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开网站栏目,完善学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保障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制度落实到位,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及举报电子邮箱,推进公开的渠道更加畅通,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媒介,学习兄弟院校的有效经验,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度,学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