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继教院:
为保证我院学生证件的有效使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的规范,特制订本办法。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办理和使用
1.学生证是本院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必须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防止损坏、遗失,进出校门应向门卫主动出示。
2.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学生证,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工作处注销;休学时交由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保管,复学时发还。
3.学生证每学期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注册,未经注册或被涂改过的学生证无效。
4.对谎报冒领、涂改、转借学生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补办
1.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在一周内向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遗失情况,并申请补办。补办程序见附件。
2.学生申请补办学生证以一次为限,补办的学生证再次遗失后,不予补办。补办学生证后,如原证已经找回,应将一证交还发证部门,一人不得持有两个学生证。
三、火车优惠卡
学生家庭(父母)所在地与学校所在地之间需乘坐火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统一向学生工作处申购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的“火车票优惠卡”,此卡仅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申购程序见附件。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证、校内一卡通管理办法》(院学字〔2009〕151号)废止。
附件:
1.学生证办理(补办)规定
2.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申购规定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学生证办理(补办)规定
一、新生初次办理
新生学生证初次办理无须缴纳费用,办理时间在入学后3个月内,具体时间由学生工作处通知。办理需准备1寸证件照一张,贴在学生证相应位置,准确填写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涂改。
二、补办
学生证补办需缴纳工本费,补办工作每学期安排一次,具体时间、流程由学生工作处通知。规定补办时间之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办的,需由二级学院出具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补办。
附件2
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申购规定
为配合实名制购票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加强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苏教安〔2011〕1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从2011级学生开始,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买相关要求如下:
一、自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须在火车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内容。
二、确保学生证填写内容与火车票优惠卡写入信息一致。
三、火车票优惠卡中乘车区间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一经确定不得修改。若父母实际居住地与家庭所在地不一致,须由辅导员与家长核实情况后,出具相关证明,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
四、学校须严格按照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4次优惠次数的规定录入优惠次数。初次申购办理,优惠卡内含4次优惠次数,第二、三学年优惠次数录入时无须缴纳费用。
五、火车票优惠卡需妥善保存,不得折叠、浸水,不得靠近火源、磁源,以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