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内容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资助对象
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2.资助方式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4.资助期限
全日制三年学制期。
5.资助年限
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为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学费减免年限为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
原则:在哪个学习阶段应征入伍,就对哪个阶段进行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直招士官
1.资助对象
一般是应届毕业生。
2.资助方式
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3.资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资助年限
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三)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1.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再要求退役一年以上,但保留自主就业要求)
资助标准: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
资助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的标准。
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资助程序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资助信息,并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国家拨付的资助资金到学校账户后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学费减免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见附件2),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资助信息,并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国家拨付的资助资金到学校账户后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后两周内,学生应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因申请材料上交不及时,导致未能享受资助的,责任自负。
四、不享受以上资助的情况
(一)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四)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学院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其他
本政策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表Ⅰ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表Ⅱ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31日
附件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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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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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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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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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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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就读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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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隶属关系 |
□中央 □地方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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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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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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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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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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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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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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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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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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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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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所在县 (市、区) |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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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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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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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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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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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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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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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偿或代偿(学生本人填写,只可选择一项) |
□学费补偿 |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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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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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纳学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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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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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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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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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本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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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本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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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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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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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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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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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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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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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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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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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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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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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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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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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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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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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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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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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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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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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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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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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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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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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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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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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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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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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兵役(□士兵 □士官),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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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单位公章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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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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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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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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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 |
附件2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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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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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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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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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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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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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二选一) |
□退役复学 □退役入学 |
就读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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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隶属关系 |
□中央 □地方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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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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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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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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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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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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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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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和服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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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本校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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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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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前获得的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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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就读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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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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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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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时间 (退役入学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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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本校以前是否 享受过本政策资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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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费减免情况(学生向学校确认后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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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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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就读年限 (退役入学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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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费减免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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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 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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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年 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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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 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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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年 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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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年 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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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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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学校、征兵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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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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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_________同志______年______月入伍服兵役,______年______月退出现役。退役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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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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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_________同志______年______月退出现役,属于自主就业。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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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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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生复学(入学)后应缴纳学费_________元/每年,根据规定给予学费减免_____年,总计___________元。 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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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部门 |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规定,同意学费减免_________年,总计___________元。 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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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核意见 |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2.退役复学是指已先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3.退役入学是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