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降低苏州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给我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不打烊,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办理事项安排如下:
1.遗失补办或换领《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
(1)遗失:《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不慎丢失,手写书面遗失经过说明,经辅导员审核后打印新《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至学校招生就业处盖章生效;
(2)换领:协议书损毁严重无法使用,请携带损坏的《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至辅导员处打印新材料,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盖章,同时交还旧材料。
2.解约后换领新《就业协议书》
1.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解约(离职)证明,解除原就业协议关系;
2.携解约(离职)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至辅导员处打印新《就业协议书》;
3.到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原《就业协议书》由招生就业处收回。
3.办理派遣手续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91job智慧就业平台上完成就业信息上报;
3.辅导员审核就业信息,上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再次审核;
4.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补办《就业报到证》
1.在公开发行的日报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或直接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办理网上遗失声明;
2.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介绍信;
3.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就业报到证》;
注:自毕业起2年内如有遗失《就业报到证》,可以补办。毕业超过2年后不再补办,但可以出具派遣证明。
5.办理改派手续
1.由用人单位出具解约(离职)证明后,携此证明、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至辅导员处打印新《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并交还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内完成新信息上报;
3.经辅导员、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后,上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领取新《就业报到证》;
注:改派手续,原为“返籍落户”的可在毕业两年内办理;派遣到具体就业单位的办理时限为自报到证开具之日起1年之内。逾期均不再办理。
6.特殊情况处理
如确实因故无法按照上述流程办理的毕业生,请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协助办理。
7.办公地址、电话
办公地址:学校图书馆五楼502室(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12-63118999、6311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