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既是民生,也是国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积极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评价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与成效,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数达58.4万人,再创实力新高,我校毕业生总数1442人。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突出过程管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保证就业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我校毕业生初次(2020年8月)就业率不低于70%的目标,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局面稳定。
二、考核项目
对各二级学院统一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主要有:
(一)工作保障: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件和制度建设,就业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履职到位和就业与专业设置、产教研工作“联动”落实情况。
(二)就业管理:主要考核就业数据统计监测工作,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我校就业统计周报制度落实情况;毕业生签约“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副学士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落实情况;各二级学院在保证就业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指导服务:毕业生就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校企合作基地建设;网上签约落实情况。
(四)就业质量: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标综合评价情况。
(五)服务成效:鼓励毕业生转本、接本、参军入伍、创新创业等情况;毕业生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和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情况。
三、考评方法
各二级学院考核最终得分以年终考评结果计算,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A等,70分到90分为B等,70分以下为C等。各考核项目评分方法如下:
(一)工作保障(10分)
1.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履职到位(6分);
2.就业与专业设置、产教研工作“联动”落实情况(4分)。
(二)就业管理(40分)
1.以周为单位实施考核,起止时间为5月4日至8月31日。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周排名在全校排名第一的计10分,排名第二的计8分,排名第三的计6分,排名第四的计4分,排名第五的计2分,当二级学院就业落实率达到和超过70%后,周考核不再排名直接计10分。将每周考核累计得分相加汇总后按照该考核项目总分(满分40分)进行转换。
2.校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将不定期对已签约的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发现3例无效就业的扣5分,5例无效就业的扣10分,10例无效就业的扣20分。
3.违反签约“四不准”要求的或未完成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工作目标的,就业管理考核总分扣20分。
(三)指导服务(10分)
1.毕业生就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2次(2分)、疫情期间线上就业指导讲座开设情况不少于1次(2分);专兼职就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情况(1分),总计5分。
2.各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基地每年新增不少于2家(2分)、线上或线下招聘会每学期举办不少于1次(1分)、学生参与度情况(2分),总计5分。
(四)就业质量(20分)
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标综合评价。包括本地就业率达30%(6分)、学校举办的招聘会就业率达5%(6分)、充分就业(4分)、适配就业(2分)、就业稳定(2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指数,按照该考核项目总分(满分20分)进行转换。
(五)服务成效(20分)
1.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3分)、转本(3分)、毕业生创新创业(3分)、接本(1分)等情况,总计10分;
2.母校满意度调查参与度达90%以及上(5分)、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参与度达90%以上(5分),以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结果为准。按照该考核项目总分(满分10分)进行转换。
四、考核方法
(1)二级学院考核工作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抽查、日常数据监测及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
(2)协作部门考核以测评和综评方式。
五、结果运用
(一)表彰奖励。将二级学院等次评定结果和协作部门考核结果列入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考核评定为A等的二级学院和考核优秀的协作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整改提升。对评定等次为C等的二级学院,由校领导约谈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并要求二级学院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三)挂钩联动。将就业考核情况挂钩招生计划和专业、课程、师资三提升工作,形成政策联动